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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04/22 1.5w 阅读 234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按照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安顺市委、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意见〉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安府办发〔2014〕80号)文件精神,为更有效地管理我区教师队伍,提高工作效率,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招聘

(一)于每年4月前将招聘计划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结束后,由区人社局按程序完善聘用手续,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共同负责,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中小学专任教师需求情况,每年10月前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研究后,申报招聘计划报省教育厅批准。免费师范生招聘由区教育局组织学校采取现场招聘的形式进行,区教育局组织考试、体检、考察、拟聘公示、行文聘用等工作,聘用文件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中小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以上形式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的编制管理、工资管理、社保办理渠道不变。

二、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一)岗位设置

各学校(幼儿园)设置岗位以区编委办核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为基准,高、中、初级岗位按照省、市、区有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要求进行设置,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社局核定。

(二)聘任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区人社局核定的岗位设置职数范围内,各学校通过竞聘、自主聘任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教师,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学校与受聘教师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由区教育局鉴证,学校持聘用合同分别到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办理编制更改手续及工资变更手续。

三、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调配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调动,由区教育局在区编委办批准的用编补员计划内,根据学校学生人数的增减、学科搭配需求等情况进行审批,并按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跨行政区域的中小学教职工调动仍按原渠道办理。

四、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正常退休

教职工退休条件按照中央、省相关规定执行。教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前1个月,由所在学校填报相关审批表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核实人事档案无误后报区人社局核定备案,再由区教育局正式行文。区教育局持下发的退休文件到区人社局办理退休证,学校再持退休文件到区编委办办理下编手续。

五、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考核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以及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全区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区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开展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培养培训

按照各级各类文件精神,区教育局根据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同岗位的要求,对在册在编教职工及特岗教师、新进人员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组织的初聘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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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