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贵州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28号)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西秀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安府办发〔2014〕74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西秀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全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涉及全区所有行政区域,共抽取4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全部人口,样本总量约1万人。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决定成立西秀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认真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其中: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各级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构,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五、调查经费保障
本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调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相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二)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西秀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西秀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苏远平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 凌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褚永红 区统计局局长
汪 波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杨 荔 区卫计局局长
李国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张建荣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熊 杰 区教育局局长
石开斌 区民宗局局长
陈学军 区民政局局长
万世春 区人社局局长
郭镇枫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严 军 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梁晓雯 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王 坤 区统计局常务副局长
蒙登寿 区统计局副局长
田子勇 区棚改办副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常务副局长王坤兼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