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控工作,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为载体,深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着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区消防大队对全区范围内的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监督抽查,检查发现安顺市西秀区外滩1号娱乐中心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该场所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请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对该场所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安顺市西秀区外滩1号娱乐中心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必须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完毕,并经区公安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后报区人民政府销案;逾期未整改的,一律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整改期间,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现将安顺市西秀区外滩1号娱乐中心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挂牌督办。
附件:安顺市西秀区外滩1号娱乐中心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情况报表
2015年4月27日
附件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基本情况报表
填报人:邵轩 审核人: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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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顺市西秀区外滩1号娱乐中心 |
单位负责人 |
卢思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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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场所)名称 |
东关经济适用住房小区3组团3号楼 |
建筑(场所)地址 |
安顺市西秀区中华东路东关经济适用住房小区3组团3-3-3号商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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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文号 |
安西公消重字〔2015〕第0001号 |
整改期限 |
2015年10月3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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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政府机关或者事业单位 □关系国计民生的单位 □ 必须进行拆迁进行整改的单位 □ 易燃易爆单位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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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或建筑物规模 |
安顺市西秀区外滩1号娱乐中心使用地上2层,使用面积643平方米,属人员密集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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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火灾隐患 |
该场所为公共娱乐场所,场所最里侧的安全出口被封堵,导致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满足疏散要求,不及时消除该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5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标准(d)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可直接将安顺市西秀区外滩1号娱乐中心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