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节约能源资源,有效保护耕地和环境,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国家《“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及省住建厅《并于继续开展“禁实”“禁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保护耕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提高建筑质量为目标,深入推进西秀区“禁实”“禁粘”工作,大力发展节能、节地、利废的新型墙体材料,推动产业化升级、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目标任务
继续巩固“禁实”“禁粘”工作,做好新建、在建建筑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全面禁止使用烧结实心粘土砖和烧结实心页岩砖,推广使用我区区域内经省住建厅节能科技处和市住建局节能办备案批准的烧结页岩多孔砖和烧结页岩空心砖及其他新型墙体材料,规范新型墙材产品在建设市场的应用。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禁实”“禁粘”工作,决定成立“禁实”“禁粘”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冯文刚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吴 丁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 波 区发改局局长
杨德燚 区工贸局局长
王正萍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蒋 锐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孙朝高 区环保分局副局长
陈 端 区财政局党委委员
罗怀星 区住建局党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
四、责任分工
形成“禁实”“禁粘”工作合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加快发展以粉煤灰,煤泥、电石碴、脱硫石膏、建筑垃圾、冶金和化工废渣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轻质高强,隔热保温的新型墙体材料,是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对清洁生产、文明施工、提高建筑质量、改善居住条件,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净化环境,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区工贸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负责对西秀区区域内建材行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和依法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能;贯彻落实国家和西秀区有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的产业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开发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适销对路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积极做好对新型墙体材料的认定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组织牵头协调住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新型墙材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建筑应用领域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行政执法工作,对违规违法生产、设计和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落后产品的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负责组织实施“禁实”“禁粘”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禁实”“禁粘”有关规定的行为联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协调解决“禁实”“禁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商议重大事项,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形成共识,合力推进;对配合不力,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履行职责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部门(人)的行为,提请政府、人大、纪委、监察和目标考核等有关部门,从严处理。
区发改局:加强项目管理,合理布局墙体材料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及贵州省相关备案管理标准,严格审批备案建材项目,杜绝核准、备案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墙体材料项目。
区国土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禁实”“禁粘”的要求,严格控制粘土制品企业取土范围和规模,逐步消减粘土资源开发使用量。在粘土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现违背“禁实”“禁粘”要求的,根据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注销临时用地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同时要按照采矿权设置方案设置采矿权,对不符合“禁实”“禁粘”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新建砖瓦用粘土矿,并对现有粘土矿按“禁实”“禁粘”要求加强监管。
区住建局:负责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技术,加强设计、审图、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进场新型墙体材料检验检测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在“禁实”“禁粘”区域内继续使用实心粘土砖和使用没有取得省、市节能部门新型墙材备案证书的墙材产品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一律视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区住建局不予通过节能专项验收,不予办理施工手续和竣工验收备案。组织实施对区域内建筑工程项目征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非粘土制品)的建筑工程项目按《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给予返还。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墙体材料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杜绝不合格新型墙体材料、国家明令淘汰及禁止生产使用的墙体材料产品流向市场。对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并向区工贸局通报,协助区工贸局开展考核认定工作,并承担考核认定检验工作中的法定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区财政局:负责对墙改专项基金的依法管理,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及时拨付需返退和生产性投入的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使用管理专项基金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查处。
区环保分局:对污染严重、排污不达标的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不得对新建、改建、扩建或搬迁的烧结粘土砖生产建设项目,出具相关环评文件或有关证明。
五、加强政策引导和激励,促进“禁实”“禁粘”工作进程
(一)加大墙改专项基金征收力度,促进“禁实”“禁粘”工作进程。一是区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依法征收墙改专项基金,对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效节约土地资源和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发展绿色环保新型建材,推动建材工业低碳可持续的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跨越式发展进程,构建美丽、生态、和谐西秀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也是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有力保障,更是国家调整墙体材料产业结构,淘汰落后墙材产品,发展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事业所采取的重要经济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墙改专项基金征收的财政票据作为建设管理部门批准各类建筑开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加大政府资金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发展投入力度,确保政府性基金足额征收,不流失,保投入,促发展,充分有效的发挥墙改专项基金的这一经济杠杆,对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健康有序发展的调节推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推进西秀区墙材革新与节能建筑推广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二是各部门要强化墙改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征收力度,提高征收率,要充分发挥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加大对房屋建设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的依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查处力度,对不按设计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使用无认定证书的新型墙材,以及擅自违规更改图纸设计,不按规定缴纳墙改专项基金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查处。
(二)加大力度,推广应用新型墙材。一是加大开发新型墙体材料。按照《贵州省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和《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相关政策,鼓励全社会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研发推广,新工艺及新技术和企业升级改造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对非粘土具有节能降耗、利废环保、轻质高强、隔热保温新型墙体材料的主导产品,要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扶持和资金上的支持。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开发步伐。坚持科技创新,推动产品结构调整,重点推广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利用粉煤灰、煤矸石、页岩等为原材料的蒸压粉煤灰砖、烧结、页岩、粉煤灰煤矸石空心砖和各类轻质板材等新型墙体材料,用于替代粘土烧结多孔砖和实心粘土砖。
(三)全面落实“禁实”“禁粘”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区工贸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反《贵州省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全区城市范围“禁实”“禁粘”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同时,要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区工贸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制定长期的“禁实”“禁粘”监管制度和措施,经常性的开展检查和执法,不断推进“禁实”“禁粘”工作的开展,巩固“禁实”“禁粘”工作成效。工贸、发改、住建、国土、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要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新型墙材发展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新型墙材认定制度,在项目审批、资源配置、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强化新型墙材认定执行力度,引导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加快发展。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