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秀区2015年乡镇、村庄垃圾收运站、收运队伍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7月29日
西秀区2015年乡镇、村庄垃圾收运站、收运队伍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按照市政府2015年度“十件实事”工作要求,2015底实现我区所有乡镇垃圾转运站和示范村垃圾收集站、收运队伍全覆盖,建成15个乡镇和20个示范村污水处理设施。为确保顺利完成此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统一高效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污水处理体系,实现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区)处理”,不断改善我区城乡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构建“和谐西秀·美丽乡村”。
二、工作目标
针对我区多数乡镇、村寨垃圾污染严重,垃圾、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现状,按照市政府的统筹安排及要求,结合我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的发展规划目标,加快推进我区小城镇化建设进度,实现我区乡镇垃圾转运站、示范村垃圾收集站和收运队伍全覆盖,全面提升我区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小康指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5年乡镇、村庄垃圾收运站、收运队伍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施文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兴旺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 林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杨 祥 区委办副主任(兼)、区政府办副主任(兼)、区督查督办局局长
郭镇枫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汪 波 区发改局局长
毛 奇 区住建局党委书记
张祥彬 区环保局局长
雷 达 区审计局局长
梁晓雯 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朱 明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何 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建设工作的总体协调,建设工作推进进度情况等资料的收集、报送和备案等。各乡(镇)、两郊办也要比照成立相应机构,扎实抓好此项工作。
四、实施步骤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安顺市2015年乡镇、村庄垃圾收运站、收运队伍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中的内容及工作安排等,特制定实施步骤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1.调研工作
对目前全区农村垃圾产生及处理状况,以及大西桥镇等3个乡镇,本寨、云山等4个村寨的污水处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各乡镇及村寨的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的需求情况。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制定方案
根据调研实际情况,编制各乡镇垃圾收运站、示范村垃圾收集站(垃圾池)、污水处理设施的初步选址方案和经费预算,完成垃圾勾臂车及配套垃圾箱、垃圾斗的数量和规模的初步统计、分配方案及经费预算,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政府核定后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1.以中央、省、市、县(区)财政(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为引导,引入项目资金、社会资本及民营资本等。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完善各乡(镇)、办事处规划、各乡(镇)、办事处垃圾转运站和污水处理厂项目的选址、征地协调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各乡(镇)、两郊办
3.根据既定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垃圾和污水设施设备、建设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对接设计院及设施设备生产厂家,完成设备购买、预定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4.督促设计院、设备生产厂家及施工单位,确保施工进度、完成质量等。基本完成乡镇垃圾转运站、示范村垃圾收集站,以及示范村处理设施建设;完成70%以上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6月底前,全面完成旧州镇、轿子山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后期验收、投运和管理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6月底前,完成大西桥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可研性报告、环评批复、国土预审、规划选址,以及地勘和地质灾害评估等工作。8月底前,基本完成大西桥镇污水处理厂管网铺设、厂区部分进场道路的修建,以及围墙基础和氧化池开挖等。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3个乡镇和4个示范村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国土分局
(3)全面完成所有建设的乡镇的垃圾收集站和10个示范村的垃圾收集站,以及3个乡镇和4个示范村的污水处理(厂)设施的验收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三)后期运管阶段(11月30日-12月31日)
1.各乡(镇)、办事处成立专业的环卫作业队伍,负责对乡镇街道、广场、公共场所、村寨道路进行环卫作业(包括道路清扫保洁、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垃圾收运至乡镇转运站处置)。确保有专责人员负责,村要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形成稳定的镇、村管理和保洁队伍。完善环卫用工制度,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稳定环卫队伍。
责任单位:各乡(镇)、两郊办
2.各村寨产生的生活垃圾收运由村民直接将生活垃圾投放在设置好的收集容器内(生活垃圾不落地、不二次转运),由配套的运输设运至乡镇转运站处置,每个村寨根据人口多少配备相应数量的环卫作业人员,负责村寨道路、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环卫作业,配备垃圾运输车作业工具和基本劳保用品,加强保洁监管,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运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村规民约等自律性制度建设,培养村民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生活习惯。
责任单位:各乡(镇)、两郊办
3.成立一个国有环卫服务公司,专门负责各乡镇转运站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运输处置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五、责任分工
1.区城管局:负责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督促建设,完成建设工作各项任务。
2.区环保局:负责按照环保指标,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和推进进度的督促。
3.区财政局、区发改局:负责引入项目资金,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的拨付,为工程项目建设及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4.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各乡(镇)、两郊办:负责落实各乡镇(村寨)项目建设用地的总体规划、协调征用等工作。
5.区督查督办局:负责制定考核体系,定期对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了解工作进度、帮组解决问题及困难。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给予严肃批评通报、严格考核问责。
6.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区城管局完成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7.各乡(镇)、两郊办:负责协助区国土分局完成项目建设用地工作;配合区城管局完成对各乡(镇)、两郊办的垃圾转运站及收集站、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成立各乡(镇)、两郊办的垃圾收运(收集)队伍及其管理等工作。
六、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联动。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与合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2.加强信息报送。从即日起,各有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政府。内容包括工作进度、存在困难和下步工作打算等。
3.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区督查督办局要定期对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将乡镇(示范村)的垃圾转运站(收集站)、收运队伍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年终进行考核。对因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的,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