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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暖心养老】带您了解养老保险那些事儿⑨多地参保经历,待遇如何领取

2023/02/07 3.3k 阅读 93 点赞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退休时参保人员的参保地在户籍所在地的,就在户籍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退休时参保人员的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但在退休时参保地缴费已满10年,则在退休时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3.退休时参保人员的参保地缴费不满10年的,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到上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4.退休时参保人员的参保地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在户籍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ND


来源: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供稿:孙   玉
审核:李智英、邢云霞编辑:李浩冉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