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02个人养老金的组成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03个人养老金怎么办理
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参加人变更开户银行时,应当经信息平台校验,将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注销原资金账户。
目前,个人养老金缴费上限为每年12000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与普通商业养老保险或银行金融产品相比,有哪些优势: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在缴费环节,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比较方便,参加人可以使用一个资金账户购买多类个人养老金产品。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领取条件明确,能够切实实现补充养老功能。
目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实行分步实施,选择部分城市试行1年后,检验具体操作流程并完善,再逐步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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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供稿:孙 玉
审核:李智英、邢云霞编辑:李浩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