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工伤认定后,单位不主动或者不配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2023/02/10 1.6w 阅读 261 点赞


  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不主动申报或者不配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随着简化证明材料工作的不断推进,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就诊的医疗机构获取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后即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END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