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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解决黄果树铝业有限公司劳资纠纷等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4/09/02 1.6w 阅读 99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妥善处理黄果树铝业有限公司职工劳资纠纷等问题,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社会和谐稳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解决黄果树铝业公司劳资纠纷等有关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晓卫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谢登贵  西秀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齐  林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万世春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杨德燚  区工贸局局长

成  员:张  红  区信访局局长

        杨  剑  区公安分局政委

        杨勇宏  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鲍吉开  区人社局副局长

        于志红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杨  勇  区人社局党组成员、仲裁院院长

        张惠明  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杨云敏  区总工会副主席

        邹荣华  区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庄洪益  轿子山镇镇长

        伍永红  蔡官镇镇长

        田  踊  区工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工贸局,杨德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齐林、杨德燚、田踊

成 员:从西秀产业园区、区工贸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处理黄果树铝业公司劳资纠纷问题涉及的有关事项,包括后勤保障服务,联络各单位、部门召开临时会议,协调各单位、部门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以及组织推进相关各项工作开展。工投公司要协调力美公司、黄果树铝业公司从维护稳定、服从大局角度出发,与职工建立合法、良好的劳动关系。

(二)劳动争议处理组

组  长:万世春

副组长:鲍吉开、杨勇

成  员:从区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在黄果树铝业公司职工中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法律、政策知识宣传,对黄果树铝业公司职工的社保费进行测算以及按时为职工办理社保手续,依法对劳资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加强对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合法用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三)进驻企业工作组

组  长:齐林、杨德燚

副组长:鲍吉开、吴汝华

成  员:蔡官镇李兴平,轿子山镇贾燚,区工贸局杨延庆,西秀产业园区谢朝佩,区人社局文立、甘宇、王云,区司法局陈丽娜,区总工会周鹤祥。

工作职责:工作组各位人员从8月25日起,进驻黄果树铝业公司,每天上午9:00准时到岗,下午6:00下班,主要负责了解职工情况,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法制宣传教育以及社保经费测算等。同时,与市区两级帮扶组沟通配合,全力协助黄果树铝业公司、安顺市工投公司以及力美铝业公司处理职工反映的问题,做好疏导工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职工队伍稳定,厂区关系和谐。

(四)涉法涉诉工作组

组  长:于志红、张惠明

成  员:从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必要时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对于黄果树铝业公司劳动争议事项,若当事人不服仲裁的,由区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理。

(五)信访维稳组

组  长:张红、杨永宏、杨剑、庄洪益、伍永红

副组长:金用文、李开祥、吴小民、贾燚、李兴平

成 员:从区信访局、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轿子山镇、蔡官镇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黄果树铝业公司职工动态进行跟踪了解,认真开展好职工的思想疏导和说服工作,防止职工进行大规模上访和越级上访,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黄果树铝业公司的治安秩序,确保公司秩序井然。对故意挑起事端、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积极开展证据收集,对于不听劝阻的违法者依法进行制裁。

(六)职工权益维护组

组  长:杨云敏

成  员:从区总工会、黄果树铝业公司工会抽调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在黄果树铝业公司职工队伍中深入开展沟通交流工作,全面了解职工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对职工的合法权益给予充分维护。

(七)应急事项协调处理组

组  长:邹荣华

成  员:胡善友、邓朝仲

工作职责:制定黄果树铝业公司劳资纠纷等问题处理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处理对可能出现的紧急突发事件。

各工作组要在解决黄果树铝业公司劳资纠纷问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加强协调配合,将黄果树铝业公司劳资纠纷等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事项抓好抓实,尤其是进驻企业工作组要坚持每天到岗到位,细心、耐心开展好工作。工作中,若因不作为或工作懈怠造成职工非法上访带来不良影响,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对应工作组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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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