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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城市环卫保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9/09 3.2k 阅读 459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秀区城市环卫保洁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9月10日       

西秀区城市环卫保洁试点工作方案

西秀区作为贵州省环卫保洁试点城市之一,为进一步贯彻全国城市环卫保洁工作现场会精神,落实“多彩贵州文明行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大力推广宁夏中卫市经验,推进“清洁城市环境,创建美好家园试点”工作的开展。为统筹做好我区城市环卫保洁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西秀区环境卫生质量,成立西秀区环卫保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施文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兴旺  区政府办副主任

        程  晓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何  林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汪  波  区发改局局长

        杨  荔  区卫计局局长

        郭镇枫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祥彬  区环保局局长

        舒明玉  区林业绿化局局长

        梁晓雯  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毛  奇  区住建局党委书记

        赵  青  西秀区环卫处副处长

        曹  梅  东关办事处主任

        李  鹏  华西办事处主任

        帅  旭  东街办事处主任

        缪  琳  南街办事处主任

        于娜娜  西街办事处主任

        张  健  北街办事处主任

        简正培  马槽社区主任

        陈  力  新太社区主任

        周  佳  凤凰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局,何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环卫保洁试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

二、工作任务和职责

在原有卫生质量的基础上,从管理和作业质量要求上狠下功夫,完善监督考核体系,引导广大环卫职工改变固有思维、积极创新,夯实基础,将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及保洁服务工作引向深入,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法,实现人行道与车行道的靓丽工程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如下:

1.区城管局:负责环卫保洁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各办事处、新型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区住建局:加大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做到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封闭施工,安全网要定期维护、清洁,破损的安全网及时更换;建筑工地围墙广告规范整洁、无破损及野广告;建筑工地进出口有冲洗设施设备,道路硬化;严防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带土上路污染周边环境;加强爆破作业和夜间施工管理。

4.区发改局:加大项目资金投入,为环卫保洁试点工作提供保障。

5.区卫计局:参与本次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组织和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完善市场设施和服务职能;督促市场内经营户划行规市,商品摆放整齐;督促市场内外经营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搞好市场卫生,着力改变市场脏、乱、差的现象;对市场口延伸占道经营的,配合城管部门积极引导和督促其入场经营,归行纳市,做好规范工作。

7.区林业绿化局:对辖区内各主次干道、街旁绿化、广场、小游园等公共绿地进行垃圾清理、松土、整形修剪和叶面保洁等工作,加大养护力度,使园林树木规范整洁。

8.区环保局:做好城区主次干道饮食餐点的油烟污染治理工作。

9.区委宣传部:做好西秀区环卫保洁试点各项宣传工作,提炼工作亮点,统筹策划实施宣传及推介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清洁城市环境,创建美好家园试点”工作,形成人人齐抓共管和人人负责的工作局面。

三、工作步骤

本次试点工作采取分段推进的方式进行开展,首先对19条道路分等级进行试点工作的摸索开展,取得成效后,向四周道路及城乡结合部辐射,进行逐步推进,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等道路(8条):中华东路、中华南路(新大十字至黔中)、中华西路、中华北路、塔山东路、塔山西路、市府路、火车站(黔中至火车站广场);

二等道路(7条):体育路、龙泉路、市西路、虹山湖路、建设路、龙青路、黄果树大街;

三等道路(4条):两六路、金匮街、儒林路、东山路。

四、工作思路

(一)创新服务理念。

按照“作业质量精、管理水平精”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创新服务理念,落实“多走一步”的服务工作思路。(“多走一步”即:对服务区域外可视范围的垃圾进行清除;对服务区域内人行道的井盖狭缝、破损路面、垃圾死角、绿化带内外侧、果皮箱底脚等处的烟头、果皮、杂物、碎纸屑等进行清除;对人行道道牙内外侧、喇叭口、天桥底脚等区域加强作业,确保路面作业精细化。通过“多走一步”的服务理念,让广大环卫职工改变过去“自扫门前雪”的理念,树立更强的服务意识,建立新的服务管理机制,解决以往环卫工作中有卫生死角和清扫保洁作业质量“不精、不细”弊端,以更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使环卫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创新考核方法。

为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实行日常检查评分与每月上、下半月集中检查评分、定时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检查评比方式,同时与各部门人员工资待遇挂钩,并形成三个待遇等次,强化落实精细化管理情况。

1.日常检查评分。由业务考评组(创优办)依照《西秀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卫生质量检查项目量化计分表》,对辖区7个环卫所、1个车队、1个保洁服务中心的考核项目进行评分,占每月总评分的50%。

2.每月上、下半月集中检查评分。将7个环卫所、1个车队按区域划分的原则,把东街环卫所、东关环卫所、产业园区环卫所、车队划为第一区域,南街环卫所、西街环卫所、北街环卫所、华西环卫所划为第二区域,保洁中心根据检查项目所在路段抽签情况,并入第一、二区域检查组内进行检查评分。检查方式采用徒步检查,上、下半月不定期进行,检查时间由业务考评组(创优办)临时通知,为保证检查过程和结果“公正、公平、公开”,当检查第一区域时,由业务考评组(创优办)和第二区域部门副所长组成,在检查前采用抽签的方式,临时组建4个检查组对第一区域4个部门进行检查评分,检查组到达所在检查部门区域现场抽取1条主干道、1条次干道、1条小街巷进行徒步检查评分。第一区域检查完毕后随机延后几天,由业务考评组(创优办)和第一区域部门副所长组成4个检查组使用同样方法对第二区域进行检查评分。半月检查评分平均值占每月总评分的50%。(注:车队检查时抽取4条道路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评分,保洁中心抽取4座公厕、2条主干道的果皮箱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评分,如在检查时发现工地污染情况由该检查组进行扣分)

(三)创新服务方式。

为保障城市垃圾收集运输、道路清扫保洁及污水处理工作有序运行,进一步美化城市,实现同步小康。西秀区城管局按照“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统一规划、科学管理”的原则,统筹整合资源,组建成立“贵州西洁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西秀区环境卫生市场化服务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创新管理模式。

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宜居现代化城市”这一总体目标,不断加大投入,创新管理模式,创建具有自身特色的“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收集模式。

五、制度建设

为切实抓好保洁试点工作的开展,把西秀环卫打造为一流的环境卫生服务单位,由西秀区城管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卫“精、细、化”管理制度。

(一)精:强化管理

在前期加强环卫所(队)长、清扫、清运队长、副队长基层班子队伍建设和问责管理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员、一线人员的队伍建设及问责管理,以“作业质量精、管理水平精”为主导,全面推进环卫管理服务的大力提升。

(二)细:细化作业

一是在前期环卫作业质量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发展和“创建”工作推进的要求,在2015年扩充人行道冲洗班组,将原来的一个作业班组,扩大为2个作业班组,并将城区划分为东、西两个片区,2个班组每天同时进行作业,加快城区人行道清洗作业进程,同时加大波丝扫帚推灰作业力度,确保人行道干净整洁。二是按照“多走一步”的保洁服务理念,对沿街不属于环卫服务区域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进行清除,确保道路可视范围内无明显垃圾,确保路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死角。三是加大对人行道内侧的保洁力度,特别是餐饮店门前绿化带的保洁力度,确保绿化带整体干净整洁。四是加大果皮箱及底脚人行道的清洗力度,亮化果皮箱及底脚人行道,确保无垃圾积存、无明显油污、无污水积存。

(三)化:量化考核

将管理“精”、作业质量“细”的各项细节纳入“创先争优、立功竞赛”考核评比中,重新修订《西秀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创先争优、立功竞赛”量化评分标准》,将“精、细”各项工作要求真真正正纳入考核评比中量化评分。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在省住建厅下拨的300万补助经费下,区级财政再投入1595.04万元经费,用于购买机械设备、运行维护经费、人员工资等,提高机扫率和延长环卫保洁时间。同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鼓励社会资金注入,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城市保洁工作。

2.权益保障。建立环卫职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新建环卫工人休息用房6座,为环卫工人的作业安全提供劳动保障。以工会为平台建立环卫工人救助基金,为环卫工人缴纳“五险”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50岁以上女环卫工、60岁以上的男环卫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制定奖励措施,对连续在环卫一线工作3年以上且工作优秀的人员,凡符合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政府优先为其给予解决廉租住房。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