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5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降低养殖疫病风险,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以集中强制免疫为主要内容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抓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
畜牧业是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畜牧业提速发展,效益在规模,成败在防疫。随着畜牧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养殖密度不断增加,畜牧养殖疫病风险增加。开展秋防工作,旨在提高全区动物群体免疫覆盖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秋防工作季节性强,涉及面宽,免疫的病种多,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繁重。各乡镇、郊区办事处(以下简称“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秋防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的中心工作,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照农业部规定的免疫病种、免疫密度及免疫质量标准,抓实抓好全区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切实构筑起坚实的动物防疫屏障。
二、明确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目标任务
在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中,对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实行全面免疫,要求做到“六不漏”,即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应免尽免,全面到位不留死角,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鸡新城疫群体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80%以上。同时加大狂犬病、炭疽病疫区疫点的免疫力度,应免密度达100%,其他动物疫病因病设防,免疫注射的猪、牛、羊要全部佩戴耳标,同时按照业务部门安排做好消毒灭原等防疫工作。在动物秋防工作中,要求对辖内所有的村寨、牲畜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场进行一次重大动物疫病排查,发现疫畜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强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三、实行政府、业务部门双轨运行工作责任制
今年秋防继续实行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双向管理、双轨运行工作责任制。各乡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认真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秋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千方百计保证防疫密度。具体要求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足额落实开展免疫工作等必要的防疫经费;二要组织开好秋防动员会,全面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三要保证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实施秋防工作;四要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技术技能培训和防疫督导;五要组织动员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参加秋防工作,增强防疫力量;六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出黑板报,贴公告、标语等,大力宣传和全面落实有关动物防疫工作的文件精神,宣传动员养殖户接受防疫,积极配合做好秋防工作。七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好防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秋防工作整体推进。全区畜牧兽医系统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格生物药品冷藏、运输、保管、使用,保证药品质量,加强器械消毒,防止人为带毒传播病原,保证注射剂量确保免疫效果等方面保证防疫质量。
四、加强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检查
由区畜牧兽医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开展好秋季动物防疫督查工作,对防疫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秋防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督查内容:各乡镇秋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是否及时足额解决防疫经费;技术干部和防疫员是否全员参加秋防;是否组织动员足够的行政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参加防疫;防疫措施是否行之有效,防疫服务是否全部到位,免疫操作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是否及时救治免疫反应的牲畜,受免的猪、牛、羊是否都佩戴耳标,防疫登记是否如实。
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将工作情况报区畜牧兽医局,由区畜牧兽医局汇总后向区政府报告。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