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

2017/07/04 8.9k 阅读 369 点赞
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7-1006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7-07-05 16:24:16 公文时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发电〔2017〕32号)的要求和全区财政收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特别是确保财政“八项支出”稳定增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重要性

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是市区两级政府充分释放积极财政政策效应、支持稳增长的重大部署要求。财政支出进度的快慢,直接关系到中央、自治区和我市“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防风险”各项目标的实施,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总体看,我市各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级部署安排,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重增加预算轻执行管理,部分支出进度较慢,项目资金结存滞留等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还影响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补助额度。各区、各部门是预算支出执行的直接责任主体,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作为稳增长、保民生的有效举措,夯实各自责任,加大预算执行力度,确保全市二季度财政支出总量有明显提升。

二、严格执行财政支出进度时间节点目标要求

各区、各部门要统筹兼顾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上级专项资金追加、调整预算变化后支出压力向年末积累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年度前期支出进度,缓解年末支出压力,确保市区两级每月支出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的90%,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达到95%以上,“八项支出”合计增幅不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

三、强化支出管理措施

各区、各部门要牢牢抓住影响财政支出进度的各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环环紧扣,无缝对接,确保各项支出预算及时形成实际支出。

(一)及时下达预算。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及时下达预算。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外,市级预算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要在市人大批准预算后分别于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市级接到中央和自治区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后30日内正式下达各区。对于年初没有落实到具体单位的代编预算和执行中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资金使用范围和相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提出分配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

(二)强化项目预算执行管理。各区、各部门特别是掌握大额专项资金的发展改革、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计生等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库管理,提前谋划项目评审、核批报备等前期工作,尤其是对自治区、市级已定重大项目,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资金结算,明确年度内分月用款计划,保证项目实施与资金支付有机衔接。对确实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预算,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整、重新报批。对据实结算、以收定支等特殊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加快资金拨付。对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已明确到具体单位的,要做到文到既办;未明确的,主管部门要在收到预算文件的20日内确定项目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复(属于上级切块资金的,应提前组织项目评审),财政部门在收到市政府批复项目计划后的10日内下达预算文件。

(三)加快政府债券资金的安排使用。各区、各部门要及时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对于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要按规定时限及时置换到期政府债务;2016年安排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要在2017年6月底前全部形成支出。

(四)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加快消化往来款。各区、各部门在加快当年支出预算执行的同时,要加快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执行进度。结转项目确需保留的,要及时下达至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各级财政部门要定期对结转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将不再使用的结转资金及时收回总预算,并加快资金重新安排下达,避免形成“二次沉淀”。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全面梳理、分类对待、明确目标、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快消化往来款,尤其要严格财政暂付款管理,各区不得违规新增财政对外借款,要切实履行本级新增财政对外借款由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审批的规定,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新增。

(五)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针对目前我市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区财政部门要扎实组织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各地区对分散在财政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财政专户,必须在年底前全部转归到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开户行签订《财政专户管理协议》和保值增值协议,切实加强总预算会计基础管理,结合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按制度规范设置总预算会计管理工作岗位,配备专业人员,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政专户资金的安全、高效和规范管理。

(六)加快市本级部门支付进度。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和事业发展计划,做好预算执行的前期准备,对于年初预算确定的专项资金以及上年结转资金,要尽快拿出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在每年5月底前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并组织实施;尚未确定具体项目的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要逐项排查清理,加快项目论证实施,力争上半年完成项目落实和资金下达工作;对10月31日后仍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的上年结转资金,原则上要全部收回市本级预算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项目。对支出进度慢、结转资金常年居高不下、使用不力的部门,相应减少其下年度预算;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执行效率,努力减少因政府采购形成的资金沉淀。

四、加快财政“八项支出”进度

财政“八项支出”增速影响着服务业发展和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长,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财政“八项支出”持续稳定增长。

一是各区、各部门要加大“八项支出”的投入力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保障重点项目投入,合理安排和调度财政资金,确保实现“八项支出”增长目标。

二是各主管部门要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涉及“八项支出”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审核和支付,及时下达用款额度并办理资金支付。

三是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财政“八项支出”增速,掌握“八项支出”月末、季末及年末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支出情况,全力加快支出进度,确保稳定增长。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区、各部门要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级政府负责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对本地区的支出预算执行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对本地区的支出预算执行工作负监管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的执行,对本部门、本单位支出预算执行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建立督导问责机制。要完善督导问责制度,市政府将对考核排名靠后的市级部门、地区进行通报和约谈,被通报和约谈的部门、地区要在5日内向市政府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严肃财经纪律。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经纪律,认真落实财政部和自治区关于预算管理的各项规定,在确保各项支出依法、合规、有效的前提下抓好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严禁不讲效益“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开支“随意花钱”,严禁虚列支出、以拨代支、虚报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财政支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2017年5月12日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