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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部署“国谈药”落地工作任务

2022/01/06 8.3k 阅读 30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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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工作要求和省政府医药产业发展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国谈药”落地见效,切实保障参保患者医保权益,省医保局组织召开全省“国谈药”落地工作推进会。会议以视频的方式召开,省局设主会场,各设区市设分会场。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英,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骆凤琴,省医保局分管领导和省卫健委业务负责人作工作部署。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印亚琴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结合国家、省局工作部署对“国谈药”落地工作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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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点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要再压实

新版医保目录已经公布,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1个月内召开国谈药进院专题药事会,将国谈药纳入医院药品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应配尽配”。要落实工作举措,确保患者用得上、买得到、报得了。

二、待遇和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要再落细

相关业务处室和经办机构要及时完善、制定医保政策,单独支付药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60%,要做好与现行住院、门慢、门特、罕见病等政策的衔接。要确保患者使用“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待遇一致。

三、国谈药使用经办的服务管理要再强化

要进一步完善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内容,将定点医疗机构召开国谈药进院专题药事会、国谈药进院使用配备情况等纳入协议管理并与年终考核评价挂钩。医保经办机构要优化服务流程,及时调整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享受国谈药待遇政策提供信息支撑。

四、监测通报机制的高效建立要再健全

严格执行省局国谈药落地监测和定期通报任务,在按规定每月报送国谈药使用和支付情况的同时,强化对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谈药情况的统计。结合省局要求,建立局内医药服务管理牵头,价格招采、医保经办机构、国谈药定点医疗机构参与的相关数据会审工作机制,保障政策高效落地。

在我市分会场参加会议的还有市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分管领导,全市三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等近40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医保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