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4日下午,市医保局召开2022年1月份基金监管工作例会,总结交流2021年基金监管法规工作,谋划2022年基金监管工作,局基金监督法规处、市稽核服务中心、联管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了2021年基金监管法规工作。2021年是忙碌的一年:从年初专项治理“回头看”到年尾飞行检查,从监管创新试点到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从打击欺诈骗保到开展源头治理,一步一个脚印,持续推进基金监管各项工作;提升的一年: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力量不断增强,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方式不断丰富,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稳步规范;收获的一年:基金监管创新试点国家总结评估获“优秀”,引入家庭医生参与基金监管受到国家局领导会议肯定推广,基金监管综合指标排名居全省前列,《民法典普法小课堂之高空抛物责任》获省“优秀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获市直单位“一等次”,“谁执法 谁普法”履职评议获“优秀”等。
为接续奋斗、走在前列,局基金监督法规处负责人朱延竹就2022年基金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强化日常全覆盖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内飞检、交检力度,推进监管法制建设、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规范举报查处、奖励机制,营造基金监管浓厚氛围,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等。要求与会人员在新的一年里:
一是提升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在监管中学思践悟、自我提高,在实战中学本领、悟真招、提能力。
二是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善于作为,深入定点医药机构一线,对标找差,创新思路,全力以赴干出成绩,展现出基金监管人应有的朝气和锐气。
三是心存敬畏。敬畏服务对象,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好服务对象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敬畏纪律,始终保持慎独、慎初、慎微的警醒,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各项规定。
会上,与会人员交流了各自2021年工作情况及2022年打算;学习了《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