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华成路号具体办理地点县老龄办(县民政局三楼)
办理人员办理对象
联系电话(传真)0898—67616833
电子邮箱
投诉电话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非节假日)
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
办理条件 一、具有本县常住户口3年以上、年龄80至99周岁(含八十周岁)老年人均可申请长寿老年人生活补贴。
二、具有本县常住户口、年龄在百岁以上(含百岁)的老年人,可申请享受百岁老人长寿补贴。
办理材料
办理依据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迈县 80 周岁以上长寿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澄府〔2009〕103 号 自2009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
办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户籍与年龄的有效证件。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经调查核实,并将申请人名单张榜公示7天后,报镇政府(国营农场户口的报农场)审核;镇、农场审核后,报县老龄办审批。
三、县老龄办将审批通过的长寿老年人名单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核拨补贴资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县老龄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长寿老年人生活补贴由县老龄办委托长寿老年人户口所在的镇政府、农场按月度代发。(年满80周岁,未满90周岁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年满90周岁,未满百岁的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百岁以上(含百岁)老年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其中省补300元)。)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