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村委会提交材料(一式2份):个人申请书、申请人个人与直系亲属(父母、所有子女、儿媳、女婿)户口本复印件、低保五保申请审批册(含照片)、户主信用社存折账号复印件(一卡通优先)。
2、村委会入户核查:填入户核查记录档案册。
3、村两委干部开会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复印民主评议会议记录交镇。
4、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无群众异议申请户可填表向镇政府申报(须附低保公示文件复印件),有异议申请户要重新进行核实、评议。
5、镇政府入户核查:填入户核查记录档案册。
6、镇政府领导班子开会对申请人进行审议
7、审议结果进行公示:无群众异议申请户即可提交民政局审批,有异议申请户要返回村委会重新进行核实、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