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月3日
西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和土地制度改革的系列要求,做好规划与二次调查成果数据的衔接,使规划更好地适应客观实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严防死守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推进节约集团用地,恪守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重点调整完善全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近期各项建设用地要求。
二、工作原则
(一)保护优先、合理安排。按照“万亩大坝不准占、五千亩大坝不许占、千亩大坝不要占”的要求,坚持耕地保护优先,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重点落实千亩以上坝区及其他优质耕地的保护。严格保护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合理安排退耕还林,保障生态屏障建设用地。
(二)优化布局、严把质量。坚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增量与存量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做好质量核查,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和现势性。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增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要求,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目的任务,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合布局优化等工作。
(四)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强化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做好与上、下级规划的衔接。按照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要求,做好与城市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工作任务
(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在已现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以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3年的数据为基础,收集最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城乡建设规划以及相关规划等,按其类别、性质进行整理分类,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措施。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合理确定各县区耕地保有量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依据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评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化、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稳定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做适当调整。开展实地核查,摸清城市周边、道路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及分布状况,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完成基本农田保护调整。
2.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在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变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合理确定各县区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按照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统筹安排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和布局,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一是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避让优质耕地,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二是严控城市新区无序扩张,确保设立的城市新区人口密度、用地产出等必须到达相关标准。三是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农田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村农民住宅相集镇、中心村集中。四是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推广用地。
(三)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融合”、“多规合一”。结合规划调整完善,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开展试点县区城市发展边界线、耕地保护红线与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划定与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划分研究,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5年3月上旬——2015年5月底)。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会议,启动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成立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西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二)工作开展阶段(2015年6月上旬—2015年7月上旬)。开展《西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编制前期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编制的《贵州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相关工作。
(三)中期评估及方案报批阶段(2015年7月中旬—2015年8月底)。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调整方案,完成各县区相关规划指标分解协调衔接工作,形成《西秀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调整完善阶段(2015年9月—2016年6月)。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级规划调整完善工作;2016年6月前完成区级规划数据库更新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紧扣当前工作要求和“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将土地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强化经费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经费实行分级责任制。区人民政府负责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经费,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要把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和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信息调度和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提交推进情况报告报区国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