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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2016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2/23 1.1w 阅读 281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秀区2016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2日

西秀区2016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村社会治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扎实推进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贵州省2016年“财政支持千村集体经济发展工程”试点县第一批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5〕398号)精神,结合西秀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我区各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从全区278个行政村中选择40个及以上的村作为试点扶持对象,采取财政直接补助和财政金融担保方式进行资金支持,发挥村级集体经济优越性,调动村集体成员积极性,发展一批农村特色产业,壮大一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促进西秀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农村基层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实现精准扶贫,同步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集体所有。巩固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

(二)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三)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不同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走出适应不同经济资源和市场条件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

(四)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双赢。

三、工作内容

目前,西秀区有200余个村是空壳村。全区要充分利用好中央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机遇期,发挥中央、省、市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领村集体经济走出空白,利用有效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

(一)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立足试点村资源特色,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通过实施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大力培育核桃、中药材、蔬菜、马铃薯、烤烟、茶叶、草地生态畜牧业、油茶、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切实增加基层群众收入。鼓励、引导村级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结合扶贫开发,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

(二)大力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省级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实施,充分利用区域及区位优势,依托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开展,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精准扶贫为抓手,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利用村集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的有效利用为纽带,积极开展土地流转。积极培育重点村种养大户、专业户和专业村,推动农业产业化建设。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探索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龙头企业与村级组织利益连接机制,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支部+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通过行政村参股美丽乡村产业发展的模式,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以此带动农民脱贫致富,预计到2016年底带动30至40个贫困村脱贫摘帽,以强村带弱村、联村共建的方式发展,确保到2020年消除空壳村,实现全面小康。

(三)探索发展物业经济。探索开发利用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区位优势明显地区,通过联村共建方式,对有条件的村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共同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

(四)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结合“农村金融服务” 成立公司,充分发挥公司和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抱团发展,扶持农村青年创业,加快农特产品等与城乡市场有效对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增效和农民增收。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推动。区委、区政府已经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双组长领导小组,明确由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共同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并建立了由发改、农业、畜牧、扶贫、国土、民政等涉农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定期研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有关工作,以当前的大扶贫、大数据发展战略相衔接,全力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二)搭财金平台,注入强劲动力。在用好试点村政策资金的同时,为让村级集体经济迅速成长、持续发展壮大,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区金财公司、区金穗公司、区城投公司和农村集体公司,为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提供融资、担保平台,整合涉农部门的涉农资金打包注入村级集体经济,出台“特惠贷”、“小康贷”等信贷产品支持村和农户发展经济,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户共同发展富裕。

(三)促作用发挥,建强干部队伍。持续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通过组织外出学习、专家辅导、实践锻炼等方式强化村级干部的培训探索开展能人带动、股份合作、村企共建、电商引领等多种经营管理模式,增强村干部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和经营管理能力,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人才和骨干保证。

(四)重资金监管,确保健康运行。我们将继续实行“村财乡代管村用”的管理模式,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资金管理。同时,通过村务监督小组、村级民生特派员和村务公开等方式,加强对村级集体企业财务、资金的监管,确保村集体经济运行公开、透明,健康发展。

五、配套政策

(一)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由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农村自治组织制度共同构成。加强村级集体经济体制机制创新,村集体资产、劳动力、管理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化、组织化、效率化实现形式,做实集体经济组织,创新统一经营形式,以股权化管理方式,夯实集体经济基础、激活集体组织活力、充实集体经济功能,发挥村集体在农村治理中的稳定器作用。依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在贫困村探索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集体和农民持有的股份,建立股权扶贫机制。

(二)完善村集体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细化内部责任,加强内部经济核算,严格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集体公益金、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增强村集体自我保障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建立健全村集体治理结构,探索政经分离,实行稳健经营,加强民主管理,规范村级财务公开,自觉接受村集体成员和社会监督。

(三)强化政策综合支持效力。鼓励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及资金项目向试点村倾斜。对村集体领办合作组织、发展农业产业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扶持。统筹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等扶持农业生产类资金,支持试点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公共服务投入,通过政府优先购买村集体提供的相关服务,不断提高村级公共服务质量和能力。落实税收和金融支持政策,加强土地政策扶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实施步骤

为统一步骤、明确任务,2016年我区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精心组织,做好试点村的确定工作。(2016年1月)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全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收入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摸清村级集体经济家底。为做好试点工作,选好试点行政村,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参照省财政、省综改办选定示范县的模式,采取以“现场陈述会”的公开竞争方式确定试点村;根据各乡(镇、办)辖区行政村的个数比率,结合特色产业村和贫困村的实际,确定分配到乡(镇、办)的示范村推荐名额,通过参加全区组织的“西秀区2016年公开竞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现场陈述会”,经专家评委打分,按照得分高低排序采取末位淘汰制方式,最终确定试点行政村;试点村个数不低于40个。

第二阶段:谋划发展,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2016年2月-2016年10月)

因地制宜,根据试点村的自然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区、乡两级要做好指导试点村选择,确定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编制项目报告,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措施,同时做好相关业务培训,启动实施项目。

1.由区委组织部、财政、农业、发改、扶贫等相关部门,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做好试点乡、试点村监管人员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监管人员的管理水平,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程序、监管方法、监管措施规范化、科学化。

2.项目申报审批后,各乡(镇、办)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管理,组织开展好项目实施,把实施的项目工作责任具体明确到班子所有成员,填制好《西秀区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建设责任分解表》,加盖乡(镇、办)人民政府公章,以政府行文上报区综改办备案,并作为区委、区政府组织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时对项目完成情况的责任追究依据。各乡(镇、办)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解决,逐步完善工作监管机制,确保项目实施顺利。

3.乡(镇、办)政府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具有贴近农民、熟悉农村的优势,因此要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把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的重要职责,引导村组干部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发动和组织农民开展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第三阶段:严格考核,总结试点工作经验。(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坚持区领导联系制度,定期督查、指导乡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同时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区级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试点工作进行实地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和措施不力的乡(镇、办)和区直共建单位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同时,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扶贫办、审计局等单位,对试点村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试点期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总结中要充分体现村集体成员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重点突出工作取得的成效、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