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安顺市西秀区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5月2日
安顺市西秀区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卫生和计生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7〕64号),保护和改善西秀区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促进西秀区生态文明建设及经济社会绿色健康发展。结合《安顺市西秀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特制定西秀区2017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为目标,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牢牢守住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的生态底线。
二、工作目标
基本掌握全区土壤污染状况,构建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确保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基本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现有环保、农业、国土及各乡(镇、办事处)等部门开展的土壤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我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和省、市部署,开展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查、空间位置遥感核实和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工作,2017年6月底前制定我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2017年底完成详查工作。(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林业局、区卫计局等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7年底前,根据上级环保等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适时完成省控监测点位设置;在农产品产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地球化学敏感区、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及影响区域布设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掌握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区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实施专项监察。进一步强化环保、公安等部门协作,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重点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储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贸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
(四)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实施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推行秸秆还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农膜零增长与回收利用等措施,鼓励生产使用专用肥、可降解农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切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减少耕地污染。加大监管力度,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区域倾斜。(牵头单位:区国土分局、区农业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五)严控工矿污染。根据工矿企业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监管煤炭、化工、电镀、电子废物拆解等行业企业,2017年底前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每2年更新1次,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化工、电镀、电子废物拆解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按有关技术规范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区环保局备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工贸局、区国土分局、区安监局)
(六)严控生活污染。开展西秀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区推进”项目,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程,建立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积极推进城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住建局)
(七)开展辖区内积存垃圾堆存污染现状调查,实施试点乡镇积存垃圾治理及土壤修复,逐步改善辖区被污染地块环境质量现状。(牵头单位:区环保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国土分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要对重点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坚持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
(二)加强工作调度。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召开调度会议、听取汇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定期调度和督办,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导落实。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督导组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导落实,对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