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个人:
为积极顺应居民住房需求新变化、新需求,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导向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按省住建厅意见,结合林区实际情况,经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缴纳契税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其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房屋套数不超过两套,含当前申请提取的房屋),可自取得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2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总额。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一类银行卡、房查(可授权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
二、支持缴存人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其自缴纳自住住房(房屋套数不超过两套,含当前申请提取的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之日起2年内,可凭相关缴纳凭证,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金额。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发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一类银行卡、房查(可授权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
三、支持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同一小区车库(位)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其在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套数不超过两套,含当前申请提取的房屋)同一小区车库(位)时,可自取得车库(位)购买手续之日起2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购买车库(位)金额。
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以及发票)、车库(位)购买合同或车库(位)产权证、购买车库(位)发票、一类银行卡、房查(可授权住房公积金中心查询)。
四、本《通知》自2026年4月7日起执行。
五、本《通知》由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服务热线:12329 12345 0719-3316511
线上办理渠道:微信公众号:snjg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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