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7-1000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7-01-09 00:00:00 | 公文时效 | |||||||
乌海政办发〔2016〕63号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和《乌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10日
乌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
为合理规划医疗机构设置,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健全我市医疗服务体系,打造自治区西部区域卫生中心城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和《乌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乌海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西南部,是自治区西部“小三角”地区乃至宁蒙陕毗邻区域中心城市,面积1754平方公里,辖海勃湾、乌达、海南3个县级行政区。现有人口55.97万人,其中海勃湾区31.77万人,乌达区13.25万人,海南区10.95万人。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609.82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80.48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3968元和14402元,财政用于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支出占财政支出总额的比重始终保持在70%以上。
(二)医疗服务情况。
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244.529万人次,入院人数81249人,急诊总人次83223人次。全市医院入院人数65948人,同比降低7.09%;乡镇卫生院出院人数1157人,同比增长14.44%;全市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5.49%,其中:公立医院84.81%,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98.19%。
(三)医疗资源情况。
1. 医疗机构。2015年,全市共有医疗机构297个,其中:医院25个(按类别划分,综合医院15个,中医医院2个,民族医院1个,专科医院6个,护理院1个;按所有制划分,公立医院10个,民营医院15个;按医院等级划分三级医院2个,二级医院8个,一级医院7个,未评级医院8个),妇幼保健院(所、站)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1个,镇卫生院3个,村卫生室12个,门诊部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27个。
2. 专业技术人员。2015年全市卫生人员总数549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694人,注册护士1772人。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3.03人、注册护士3.17人。全市医疗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9人次,担负住院1.5床日。
3. 床位数。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3547张,其中:医院床位3183张(占89.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64张(占10.3%),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6.34张(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59679人)。
4. 医疗设备。2015年全市共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台数2578台,其中:100万元以上设备109台,50~99万元设备102台,50万元以下设备2367台。
(四)主要卫生问题及影响因素。
1.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优秀医疗技术人员、高端医疗设备主要集中在城区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员少,技术设备相对落后,服务水平低等现象,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2. 医疗服务能力滞后。各级各类医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科建设滞后,发展不平衡,名牌科室少,缺乏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
3. 医疗服务特色不足。现有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层次单一,临终关怀、康复、老年护理等医疗机构不足,不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
4. 社会办医水平不高。全市民营医疗机构数量多,但上规模、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少,低层次、低水平、规模小的诊所过多,不具备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的能力,不能满足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多元化办医的医疗服务格局需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可及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为目的,统筹规划、设置和布局全市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建立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分工明确、覆盖城乡、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1. 公平可及原则。从全市医疗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城乡居民,优先保障全体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可及。医疗机构设置要布局合理、交通便利、服务半径适宜、方便群众就医。注重科学与协调,公平与效率的统一,降低成本。
2. 统筹规划原则。将医疗资源纳入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规划管理,局部服从全局。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整合现有医疗资源,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和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资源共享度和利用效率,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城乡、区域和系统内各领域之间的科学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效益。
3. 科学布局原则。以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实行“中心控制、周边发展”,即严格控制医疗资源丰富的中心城区的公立医院数量,鼓励在中心城区周边居民集中居住区,以及交通不便利、诊疗需求比较突出的地区设置新增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及布局,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和任务。
4. 协调发展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需求,明确政府办医范围和数量,公立医院实行“综合控制、专科发展”,严格控制公立综合医院数量和规模,鼓励新增设置以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口腔等专科为主的公立专科医院。遵循卫生计生工作基本方针,中西医并重,保障蒙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蒙医中医在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5. 鼓励社会办医原则。将社会办医纳入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床位和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数量和地点的限制。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资源稀缺的专科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总体要求
(一)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区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医疗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城市医院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包括城市医院、区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内,覆盖城乡的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
(二)鼓励发展慢性病医疗机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鼓励通过二级医院转型等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协同配合,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的诊疗服务。
(三)健全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完善120急救指挥中心服务功能,与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与突发事件紧急救援任务的急救分站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急救分站,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四)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和发展。医疗机构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探索医疗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转诊、合作新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共享。结合我市实际,整合区域内现有检查检验资源,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组建大型医疗仪器设备服务中心,实现大型医疗设备资源共享,提高效率。
(六)完善蒙医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各区人民政府要将蒙医中医医疗机构设置纳入当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建立和完善蒙医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蒙医药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蒙医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蒙医中医院建设,促进蒙医药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七)完善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整合妇幼保健机构和计生机构,整合镇(办)计生和妇幼保健职能,村级提供妇幼保健的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室共享公用。
四、规划目标
进一步完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充实优质资源,提升服务能力,强化专科建设,夯实基层医疗服务基础,满足城乡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引入社会资本,发展高端、特色医疗服务及医疗健康产业,为城市功能定位及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0年,预计常住人口达到58.4万人,床位总数控制在4000张以内,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6.85张;全市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991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41人。
2020年乌海市医疗资源配置主要指标
| 主 要 指 标 | 2015年现状 | 2020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6.34 | 6.85 | 约束性 |
| 医院 | 5.69 | 6.09 | 约束性 |
| 公立医院 | 4.41 | 4.79 | 约束性 |
| 其中:蒙医中医类医院 | 0.68 | 1.07 | 约束性 |
| 其中:市级医院 | 3.07 | 3.37 | 约束性 |
| 区级医院 | 1.34 | 1.42 | 约束性 |
| 社会办医院 | 1.28 | 1.3 | 指导性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0.65 | 0.76 | 指导性 |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03 | 3.41 | 指导性 |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17 | 4.26 | 指导性 |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1.30 | 2 | 指导性 |
| 医护比 | 1:1.05 | 1:1.25 | 指导性 |
| 市级医院床护比 | 1:0.53 | 1:0.6 | 指导性 |
| 市级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 | 800—1000 | 指导性 |
| 区级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 | 100—400 | 指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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