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工作,扎实推进“病种分值付费省级试点牵头示范市”任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安排,经过前期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多轮磋商研讨,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2020年度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改进办法》(淮医保发〔2020〕29号)。
《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更加凸显“精”和“细”。通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的住院病种和费用进行精确、系统、科学的统计分析,细化明确了2020年度病种分值及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系数、住院费用结算方式、基金监督管理等内容,进一步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控费、良性高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