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拟评定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公示
根据《遂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遂建行规〔2024〕3号)相关规定,经“遂宁高新区半导体产业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遂宁市船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初审,遂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领导小组现场复查并根据项目竣工后实施的综合评价结论,拟评定“遂宁高新区半导体产业园区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为“遂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5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方式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25-2310510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