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遂宁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培训会议召开,进一步解读《条例》核心条款,部署《条例》贯彻落实工作。遂宁市民康医院党委书记黄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提高认识,把握《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市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60岁及以上人口占常住人口的25%。市人大常委会养老机构特定问题调查指出,我市养老机构存在服务标准不统一、失智老人专业照护不足、跨部门监管职责不清、部分机构消防隐患长期存在等问题。此次《条例》出台,是立足民生需求、行业痛点和监管短板的系统性制度革新,对规范行业秩序、保障老人权益、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里程碑意义。各地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从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抓好落实,不能当作一般性行业规范来对待。
聚焦重点,全面掌握《条例》落地核心要求。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聚焦安全、服务、合规、台账四大核心环节,全面规范运营管理。要严守安全底线,落实24小时值守、常态化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强化特殊老年群体照护;规范运营流程,严格收费、预收费、押金、会员费管理,落实专户存储、专项监管,统一服务合同,按时完成备案;提升服务质效,做好入住评估、生活照料、健康协助、心理慰藉和文化活动,便利家属探视;健全档案台账,落实“一人一档”,服务合同终止后相关档案至少留存5年,确保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压实责任,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全员培训要到位,9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所有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完成条例集中学习,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内部培训;自查整改要到位,重点检查资金管理、服务流程、安全措施、收费公示;监管衔接要到位,民政部门主动对接发改、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宣传引导要到位,利用条例施行前后窗口期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让老年人及家属知晓权益保障,让养老机构明白合规经营是生存发展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