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教育〔2023〕1100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修订<北京市市级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教育〔2023〕1782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对我区符合补助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26年9月-12月补助情况进行公示,补助资金将按月发放,期间停止办园园所,将按政策予以停发,在园补贴儿童数产生变动的,将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清算。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2日至9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区教委计财科反映相关问题。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请提供详实线索及相应佐证材料,发送至公务邮箱,以便加快核查工作进度。
联系电话:69962492
公务邮箱:pgjwjck@bjpg.gov.cn
特此公示。
附件:平谷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拟享受2026年9月-12月生均补助情况表.xls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