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6〕7 号)文件要求,经自评申报、受理审核、现场评估等环节,拟将下列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名单中医药机构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请反映至湖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191029;
联系地址:湖州市青太路1456号湖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医保管理科(807办公室)。
附件:湖州市区2026年第三季度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