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湖州市区2026年第三季度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2026/09/03 5.2k 阅读 182 点赞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的通知》(浙医保发〔20267 号)文件要求,经自评申报、受理审核、现场评估等环节,拟将下列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94日至202691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名单中医药机构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请反映至湖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191029

联系地址:湖州市青太路1456号湖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医保管理科(807办公室)。

附件:湖州市区2026年第三季度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