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开展“深化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服务”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将“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跨区域信用协同监管机制建设”列为交通强国专项试点任务。其中,环太湖区域船舶信用试点由湖州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是湖州水运领域首个国家级信用监管试点。
该试点瞄准环太湖水域长期存在的信用标准不统一、数据不互通、结果不互认、奖惩不同步等监管痛点,联合苏州、无锡、常州三地构建“苏锡常湖”水上信用共同体,打造“一处守信、全域受益,一处失信、全域受限”的跨区域监管新格局。
试点重点推进六大协同机制落地。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四地常态化会商、违法线索移送、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制度,消除监管盲区;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将船舶、船员同步纳入信用监管,实现执法裁量尺度一致;打通数据共享通道,搭建环太湖船舶信用数据共享平台,推动信用等级、处罚记录等核心信息实时互通;落实评价结果互认,一地作出的信用认定、失信判定,其余地市直接采信;构建奖惩联动体系,守信船舶享受优先过闸、降频抽查等便利,严重失信船舶落实到港必查;统一异议修复管理,实现“一处整改修复、全域解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