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026/06/02 1.6w 阅读 344 点赞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604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川(2024)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21693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预告抵押


511421139211GB00021F00160016

眉山市仁寿县视高街道景观大道三段36号(新城·悦隽天府)16幢4单元3-4楼2号





眉山天府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