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第九师天然气供气管道工程(一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第九师天然气供气管道工程(一期)
2、建设地点:第九师白杨市162团、163团、团结农场、朝阳新区、巴克图经开区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供气管道长度29.24km,新建场站5座,改造场站2座,项目总投资5518.65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朝阳区富强路49号
联系人:王杰
电话:15899300425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电子信箱:1619748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