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
(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多次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作出指示。2019年9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河南传统村落时指出,搞乡村振兴,不是说都大拆大建,而是要把这些别具风格的传统村落改造好。2020年10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十九届五中全会上再次明确提出,要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
(二)贵州省委省政府、安顺市委市政府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高度重视,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农业现代化推进会指出,要保护传统村落,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实施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安顺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奋力谱写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安顺篇章的意见》《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均要求要保护好传统村落。
(三)传统村落作为农耕社会最基本的生活单元,承载几千年的农耕文化,蕴藏大量的历史文化信息,很多重要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都跟传统村落有密切关系,是中国传统观念、习俗、社会与家庭等多元乡土文化的结晶。我区共有28个传统村落先后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保护和发展传统村落,就是要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遗产,将传统村落培育打造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
二、政策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根据《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1〕8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安府发〔2021〕7号)等政策进行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含四大部分八项行动计划45项工作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总体要求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传统村落培育打造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主要目标是到2023年,按照经营村庄、差异化发展思路,集中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传统农耕型、生态景观型、特色加工型、教育科普型、精品民宿型传统村落,逐步建立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到2025年,按照串点连线、成片发展思路,融入安顺市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集聚区,充分彰显我区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形成具有较高认知度和影响力的传统村落品牌,推动西秀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是组织保障。成立西秀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下设文化保护传承和旅游发展工作专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班、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特色农业发展工作专班。
第三部门是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涵盖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文化传承、乡村风貌保护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公共设施建设、特色农业培育、旅游产业提升、保护示范试点八项行动计划,包含45条具体工作内容。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把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资金保障,区级财政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强化结果运用,市级将对省级传统村落示范村、省级、市级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集聚区开展年度评估,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优先给予支持。各乡(镇)自本方案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可实施、可量化、可考核的分年度工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并抄送西秀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督查督办局配合,将本方案落实情况列入区重点督查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比照执行。
四、《实施方案》着重考虑的问题
《实施方案》的起草,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根据集中培育一批各具特色传统村落、打造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集聚区的目标任务,强化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工作落实、结果运用,严格落实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副区长为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西秀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西秀区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工作。
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在《安顺市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基础上,结合西秀区实际,提出细化具体的工作措施。比如,在实施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方面,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深入挖掘传统村落音乐、舞蹈、戏剧、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传统礼仪、节庆、传统体育和游艺、生产商贸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积极申报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实施公共设施建设行动方面,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住建局贯彻落实“推动传统村落消防安全落实区级领导、乡镇领导和村干部三级‘包保’责任制;推动传统村落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制定消防管理制度、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设备运行动态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