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十三五”期间,西秀区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8个(分6个安置区进行后续扶持管理),搬迁安置2779户11755人,其中贫困人口2560户10925人,占搬迁总人口规模的92.94%,同步搬迁人口219户830人。目前,“搬得出”的“前半篇文章”圆满收官,全面转入“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的“后半篇文章”。进入后续扶持阶段,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成为搬迁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点、难点。一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维修资金缺乏政策规定。《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和出售的公有住房应缴纳住房维修资金,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作为脱贫攻坚时期特殊的扶贫安置房,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未对住房维修资金作明确,随着入住时间增加,住房维修资金供需矛盾愈加突出。二是物业管理费缺乏可持续来源。《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的物业费用收取由业主和服务企业约定。搬迁群众作为特殊的“业主”,鉴于部分群众就业收入不够稳定、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实际问题,全区绝大多数安置社区均未向搬迁群众收取物业管理费。相关支出主要靠基层财政负担,长久难以为继。三是物业服务管理缺乏规范指导。全区安置社区物业管理模式多样,但没有成熟的运营管理服务体系,搬迁群众还未养成自觉交物业费的意识,管理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相关服务规范指导,影响搬迁群众的居住生活质量。四是国家和省级鼓励先行先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在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鼓励贵州在住房维修资金和物业管理方面先行探索,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已于2022年12月5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2〕28号),鼓励各地在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上先行先试。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4月12日印发了《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23〕5号),要求各县(区)制定相应管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印发实施,对完善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提升安置区社区治理水平、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现实的积极意义。
二、目标任务
多措并举推进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区城镇化集中安置社区基本形成机构健全、管理规范、收费合理、保障有力的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大力推进搬迁群众有效融入。
三、主要内容
(一)关于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行业指导、各司其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多措并举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
(二)关于重点任务。主要围绕《安顺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中的18条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五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并进行具体任务分解。一是从“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组织体系”方面,提出了健全组织机构、实行业主委员会选任、完善管理工作体系、引导群众参与等措施;二是从“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因地制宜选择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开展分类实施、鼓励基层创新等措施;三是从“强化服务标准,注重信息公开,推进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方面,提出了推进市场化运作、加强信息公开、强化日常监管等措施;四是从“合理确定标准,有序引导群众,逐步规范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方面,提出了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逐步引导群众缴费、实行优惠补贴、拓宽物业费用补助渠道等措施;五是从“多元渠道筹集,合理选择方式,规范使用安置社区住宅维修资金”方面,提出了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选择管理方式、规范使用维修资金等措施。
(三)关于实施步骤。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明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三个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为启动实施阶段;2024年元月至2024年12月为稳步推进阶段;2025年元月至2025年12月为全面推进阶段。
(四)关于组织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通过建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工、落实部门责任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涉及范围
本《实施方案》涉及区直部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所在乡(镇)、街道及各安置区。
五、执行口径
本《实施方案》由区易地扶贫搬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指导实施,由全区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具体执行。
六、关键词诠释:
1.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是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将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生存发展条件较好地方,并通过产业、就业、培训、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系列帮扶措施,使其摆脱贫困状况、实现稳定脱贫的综合性扶贫方式。
2.物业服务管理:物业服务管理是指受物业人的委托,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并向物业人和使用人提供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七、惠民利民举措:
1.安置社区管理服务包括的内容:集中安置点应根据安置规模,相应配置社区综合服务项目,拓展医疗卫生、治安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文化、社会福利、便民服务、文化活动、物业管理等服务功能,重点为搬迁群众提供便捷的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社保、法律咨询等各类公共服务,大力发展社区便民利民和志愿互助服务,着力发展各类居民急需的社区生活性服务,确保搬迁群众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
2.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和公共服务:社区(新村)是搬迁群众的基本生活单元,应按照科学化、网格化、规范化思路,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合理设置管理单位,健全完善居(村)民自治、群团组织、治安防控等机制,确保社区(新村)和谐稳定。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把每个安置点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脱贫发展的战斗堡垒。要按照均等、普惠、便捷的原则,使搬迁群众在安置地能够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一审:王玲
二审:郭莎莎
三审: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