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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2014/12/09 8.2k 阅读 124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在认真总结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西秀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因地制宜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为幼儿提供安全方便、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质量保证、监管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90%以上。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建设一支稳定、合格、专业的幼儿师资队伍,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5%左右。建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提升科学保教水平,促进全区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同步发展。

(二)年度目标任务  

2014年:完善东屯乡中心幼儿园建设,启动大西桥镇九溪幼儿园项目建设;优化学前教育结构调整,逐步剥离小学附设学前班;扩大幼儿园招生规模,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学前教育招生任务,全区幼儿园在园(班)人数达到22700人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4%以上;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20人,认真开展幼儿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开展民办幼儿园分等级评估工作,全区民办幼儿园等级园覆盖面达到70%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70%左右。

2015年:完成大西桥镇九溪幼儿园建设并投入使用,启动新建岩腊乡中心幼儿园和轿子山镇秀水村幼儿园,利用双堡镇张官小学闲置校舍改建双堡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利用黄腊乡龙青小学富余校舍改建黄腊乡龙青片区幼儿园,扩建鸡场乡中心幼儿园和宁谷镇中心幼儿园;继续实施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剥离工作;全面启动东屯乡中心幼儿园办园招生工作,进一步扩大幼儿园招生规模,全区幼儿园在园(班)人数达23500人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以上。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新增公办幼儿园教师80人,继续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工程;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达80%以上;继续开展民办幼儿园分等级评估工作,全区民办幼儿园等级园覆盖面达到90%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85%左右。

2016年:启动新建华西办中心幼儿园和旧州镇第二幼儿园,扩建旧州镇把士幼儿园,利用驿马小学校舍改建驿马幼儿园;抓好2015年新建幼儿园招生工作,全面完成当年省、市下达的学前教育招生任务,全区幼儿园在园(班)人数达24000人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进一步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扩大公办幼园招生规模,使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1:1,形成公办、民办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计划生育政策完善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政策调整等对本地人口发展趋势的影响,超前谋划区域学前教育布局,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按照构建覆盖面广、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把幼儿园作为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项目,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同时,按照就近入园和确保质量的原则,将建设重点放在乡镇以下规模较大的村、城乡结合部和城镇新增的居民区,合理规划建设乡村幼儿园或村级幼儿及教学点,着力解决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问题。

2.进一步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城镇新建住宅小区要根据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城镇幼儿园建设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3.健全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网络。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充分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引领指导作用,组织开展各类教研活动,提升幼儿园教师的能力素养。加强对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和培训,更好地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农村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

4.推进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园、城乡共同体、连锁办园、强弱结对帮扶等有效工作机制。大力引导和鼓励城镇优质幼教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到农村设立分园、教学点。鼓励新建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新建园严格按照《贵州省幼儿园建设标准(试行)》执行。

(二)切实推进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按照省定编制标准,通过公开招聘,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比例,逐年补充学前教育师资。严格准入,加强培训,合理分流,着力提高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比例,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2.强化幼儿教师培养培训。支持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参加学历进修,到2016年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5%以上。制定幼儿教师队伍培训规划,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园长、骨干教师、保健医生、保育员、厨房工作人员全员培训。通过开展多形式培训活动、园本教研等途径,全面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成长。加强幼儿教师的从业规范和师德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资质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

3.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依法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逐步缩小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与在编教师收入差距。通过生均经费补助等方式,提高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到2016年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上。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三)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1.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促进不同体制幼儿园协调发展。根据区域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普惠性资源布局和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大力引导并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

2.大力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根据当地实际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制度。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提升质量水平。除政策优惠和资金奖补外,通过集团帮扶、派驻公办教师、培训和业务指导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2014年年底制定出台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办法,对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规定。

(四)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扶持和管理 

1.加强对薄弱幼儿园帮扶指导,提升等级。按照幼儿园分等级评估的结果,掌握薄弱幼儿园现状的基础上,分年度分批确定帮扶薄弱幼儿园名单,登记造册,对照《贵州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贵州省民办幼儿园分等级评估标准(试行)》逐园制订改造升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全区薄弱幼儿园改造升级任务。

2.坚决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整治力度,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无证幼儿园分类登记造册。从安全隐患严重、办园水平低下的无证幼儿园着手,明确清理整顿目标,通过整改审批一批、规范改造一批、取缔停办一批等方式,疏堵结合,稳妥处置好无证园取缔后幼儿入园等问题,确保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任务按时完成。

3.强化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全覆盖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足安保人员、安保设施,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增强幼儿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防止侵害幼儿权益的恶性案件发生。认真落实卫生保健制度和食品采购、运送、储存、制作等环节的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与指导。

(五)着力提升保教质量  

1.提升科学保教水平。深入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科学保育和教育。深入研究幼儿学习方式和特点,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坚决纠正和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严禁幼儿园“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2.加强等级幼儿园建设。按照《贵州省幼儿园分级评估指标(试行)》、《贵州省民办幼儿园分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引导和督促各级各类幼儿园加快晋级升等步伐,提高办园质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16年,全区等级幼儿园儿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努力培育一批保教质量好,老百姓满意的公、民办幼儿园,以满足社会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3.建立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依托集团化办园试点工作,成立学前教育骨干教师专家库,定期对学前教育机构专业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研究推广好的经验和探索改革创新模式,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

(六)完善困难儿童入园资助机制

1.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分类分批给予补助,对困难儿童入园给予资助的幼儿园,适当予以奖补。

2.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工作。幼儿园应当接受能适应其生活的轻度残疾幼儿随班就读,在残疾幼儿较多的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

3.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经费,增加政府投入。将学前教育投入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新增财政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除继续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外,重点解决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改善幼儿教师待遇问题。区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普惠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给予适当的奖励性补助。继续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基本建设,积极争取将偏远农村学前教育项目列入国家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投资计划。

4.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并逐步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和生均经费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强化幼儿园收费信息公开。

5.进一步拓宽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努力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老百姓多层次、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制定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支持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基金会、公民个人等捐资助园和投资举办学前教育。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区直有关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和保障公平等方面责任,研究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解决编制实施、生均公用经费机制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和非法学前机构整治等行动计划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责任落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把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和城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以提高公益普惠比例、扩大优质规模、提升办园等级为重点,分年度科学组织实施。制定并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分工明确,定期检查,限期完成。

(三)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建立学前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按照全区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教育局)要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办事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成效差、行动迟缓、不认真履职的将进行问责或处分,从而营造良好的学前教育发展氛围,全面推动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附件:西秀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西秀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

为认真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我区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西秀区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职能

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规划、协调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学前教育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或按照区领导指示,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督促、检查、指导、解决我区学前教育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例会议定的事项形成纪要,经总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承办联席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指定具体负责人专门落实承办的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建立有效地沟通和配合机制。

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王晓宁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召集人:黄兴旺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熊  杰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齐庆猛  区教育局常务副局长

        翟林云  区发改局常务副局长

        梁晓雯  区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曾  胜  区安监局常务副局长

        程寿泽  区卫计局副局长

        邹清声  区编委办副主任

        田光玲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李立红  区住建局副局长

        朱  明  区国土分局副局长

        李国顺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鲍桂珍  区民政局副局长

        何  源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卢明桔  区妇联副主席

        田  丰  区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熊杰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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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