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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5/29 2.5k 阅读 90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秀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5月28日       

西秀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有公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5〕42号),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现有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交公便字〔2015〕37号)和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及数据采集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西秀区辖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数据采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受资金、环境、管理、理念等众多因素影响,农村公路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质量、功能、服务和管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特别是部分早期建成的农村公路临水、临崖、弯急、坡陡等路段,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公路安防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行车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的重大社会工程,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要充分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交通运输部、贵州省公路局、市公路公路处统一部署,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数据采集工作抓好抓实,为下一步安防工程具体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细致做好这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数据采集工作。

二、成立组织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45号)相关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西秀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数据采集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远平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徐时阳  区政协副主席、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齐  林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李时坤  交警一大队副大队长

        代  斌  交警二大队教导员

        曾  胜  区安监局常务副局长

        赵金桥  区交通运输局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赵金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分别从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中抽调,负责处理相关日常工作事务。

三、工作要求

(一)排查内容和范围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区内新增普通国道和省道,共约543.61公里;二是农村公路网调整后的县道、乡道,共约1440.939公里。

(二)工作安排

区交通运输局配备专门的交通工具,落实专人和经费,交警、安监等部门派人配合联合开展工作。5月30日前完成隐患排查的内外工作。我区道路更新后约1984.549公里国省、县乡道路,成立一个外业采集组及一个内业录入组;配备专车1辆、1名专职驾驶员、4名工作人员(分别是:记录员1人,交通专业技术、公安交警、安监等各1人)。

四、报送资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资料

1.新增普通国省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排查数据。

2.规划调整后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排查数据。

(二)时间要求

2015年4月27日-5月30日,完成隐患排查及数据采集;6月2日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料汇总报送到安顺市交通运输审核。

五、严格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敷衍应付、工作不力,没有完成隐患排查和数据采集工作目标任务或隐患排查不符合《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相关要求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而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