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府文件政府文件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秀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卫生计生配套措施的通知(已废止)

2016/12/07 1.6w 阅读 109 点赞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西秀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卫生计生配套措施》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12月8日

西秀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卫生计生配套措施

为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卫生计生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16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府发〔2015〕10号)、《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贯彻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措施》(黔卫计发〔2015〕53号)和《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卫生计生配套措施的通知》(安府办发〔2015〕45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我区实际,制定以下配套措施:

一、建立与城乡统一户口登记相适应的卫生计生制度

(一)落实好全面二孩政策,实行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制度。我区制定了《西秀区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区人领办发〔2016〕1号)文件,实行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制度,取消原先《生育证》,改为《二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一、二孩生育服务证登记原则上由村(居)委员会进行登记发放。

(二)不断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通过加强与公安部门信息共享,逐步完善卫生计生流动人口相关信息。

二、健全完善居住证持有人的管理制度

(一)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当地户籍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权利。

(二)对居住证持有人中的已婚育龄人群提供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包括孕前优生、产前优生、计生咨询、计生技术服务及提供免费避孕药具等,与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

(三)居住证持有人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参加居住地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新农合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新农合参合手续。

三、保障基层卫生计生管理服务能力

(一)由村委会划转为居委会的,其卫生计生机构及服务人员继续享受原有的政策待遇不变,如居委会标准高于村委会的,从高标准执行。

(二)建立社区居委会的,乡镇、办事处原则上按每增加2000人增配1名卫生计生人员,确保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的适用:原农村居民发生违法生育行为的,适用原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确定征收基数,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修改后按新规定执行。

(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适用:原适用的利益导向政策不变。通过原农村户籍人口户口性质的备案记录,每年按照规定逐级确认汇总上报原农村居民中应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目标对象。按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的资金发放标准,委托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向政策享受目标对象直接发放资金,确保到人到户。计生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且未再生育和再收养子女的家庭,含独生子女本人及父母)的特别扶助金、一次性抚慰金、养老保障缴费补助、医疗参合参保金自筹部分实行城乡统筹。

(三)免费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适用:根据原农村户籍人口户口性质的备案记录,统一户口登记后,原农村居民继续享受现行农村孕(育)妇女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基本公共卫生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五、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衔接配套

原农村居民继续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资金来源仍按原渠道不变。农村居民可按自愿原则,选择相应的医疗保险政策进行参保。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