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新型社区,西秀经济开发区,山京畜牧场,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调整西秀区金融扶贫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其组成成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天一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启云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可立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 员:梁厚成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金融办主任(兼)
齐维伟 区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曾海平 区扶贫办主任
张 颀 区农业局局长
舒明玉 区林业局局长
王 峰 区水利局局长
罗勇平 区畜牧局局长
雷 达 区财政局局长
王文平 区移民局局长
鲍 兴 区农投公司董事长
李雪松 安顺农商银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叶乃嵩 安顺农商银行农村金融部总经理
王 俊 农业银行安顺分行西秀支行行长
汪利红 邮储银行安顺分行西秀支行行长
朱 泉 西秀区金穗农业担保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金融办,梁厚成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工作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金融扶贫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扶贫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建立完善金融扶贫相关体制机制;指导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金融扶贫工作;研究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组提出的建议措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拟订推进全区金融扶贫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措施;做好金融扶贫专项统计;及时调查研究金融扶贫中的重大事项,对需要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组织开展农村金融知识宣传;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举办和会务工作,并起草会议纪要;对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和各专项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适时督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3个月召开一次,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第一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由办公室主任适时组织召开,会议议定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呈报组长、副组长,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二)需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事项,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提出意见和建议后报领导小组。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领导小组做好在辖内的金融扶贫宣传和落实工作。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