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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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卫市本级及市辖区民政部门权力清单》部分内容的通知

2024/02/28 1.0w 阅读 310 点赞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中卫市民政局党组202320次会议研究,经中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决定调整《中卫市本级及市辖区民政部门权力清单》78项收养登记的职权依据。现将调整事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卫市本级及市辖区民政部门权力清单》调整内容




中卫市民政局          

20242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