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7-10085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7-07-05 17:18:02 | 公文时效 | |||||||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7〕6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市政府决定于近期对各区、各部门2017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7〕6号)中规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为主,同时对市委、市政府与各区委、政府签订的《2017年乌海市各区党政主要领导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卫计委与各区卫计局签订的《2017年乌海市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相关内容进行督查。
二、督查安排
(一)本次督查于2016年6月19日开始,为期一周时间,由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调研、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
三、督查组成员
组长:康文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利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信蕊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督查组成员由市卫计委负责抽调。
四、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人员在督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有关要求,轻车简从,减轻基层负担。
(二)被督查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督查工作,确保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此次督查同时作为对各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评估半年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评估。
联系人:任建民,联系电话:3998512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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