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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2017/10/22 1.9w 阅读 488 点赞
标       题 乌达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3089/2017-1009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17-10-23 10:05:54 公文时效
乌达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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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乌海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乌海政发〔2015〕73号),强化环境监管,落实环境保护属地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效能和环境管理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要求,以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创新环境保护监管方式,通过全区实行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提升监管效能,形成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机制,为建设“美丽乌达”提供有力保障。

二、实施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能,在乌达工业园以及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实现环境保护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监管,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有效保障环境安全。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网格划分

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6〕73号)要求,市级层面为一级环境监管网格,同时由各区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区、工业园区及镇(街道)、社区二级、三级、四级三个环境监管网格。

二级网格:乌达区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由相关部门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三级网格:工业园区及镇、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工业园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四级网格:社区所辖区域建立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社区,责任主体为居民委员会,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二)明确责任人员

二级网格责任领导为区长,分管责任领导为分管区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为部门分管执法的领导,监管责任人为部门负责执法的负责人,监管人员为部门执法人员。三级网格分管责任领导为分管区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乌兰淖尔镇镇长及各街道办事处主任,部门直接责任人为分管镇长(主任),部门监管人员为负责环保工作人员。四级网格分管责任领导为所在辖区镇长或街道办事处主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社区党支部书记,部门监管人员为负责环保工作人员。

(三)明确工作职责

区环保局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对列入自治区级、市级台账的重大环境问题、环境风险隐患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督查;开展环境监管巡查,每年按40%左右的比例对我区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抽查等。

1.二级网格:负责指导、监督三、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管力量;制定监管方案,明确监管责任人;承担本辖区所有排污企业日常环境监管任务,实现全覆盖监管,并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差别化监管;健全监管档案,建立辖区工业企业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台账;对所有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直接查处等。

2.三级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协助上级网格,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管检查、巡查、协调任务,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了解、妥善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对非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并配合依法查处等。

3.四级网格: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为网格责任领导,社区成员实行分片负责制,明确监管责任人,协助上级网格,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等。

(四)网格运行

1. 巡查。网格责任人员和环境监管人员要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

2. 查处。二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 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4. 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舆论对环境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运行。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查全区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乌达区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韩丽萍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 

于健东  区政府副区长、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延文龙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邵  炜  政府副区长

李宝蒙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赵伟江  区政府副区长

张  博  区政府副区长

郭长安  区政府副区长、高效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刘海荣  乌达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李智英  乌兰淖尔镇党委书记

任永昌  巴音赛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恒杰  五虎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许永虹  新达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建军  滨海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  鹏  梁家沟街道党工委书记

周兆顺 三道坎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  蓁  苏海图街道办事处主任

云昆伦  区发改局局长

戴中伟  区经信局局长

韩  涛  区财政局局长

田云新  区环保局局长

马鹏洋  区住建局局长

张彦跃  区安监局局长、煤管局局长

史利强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长

任  杰  区水利局局长

贾治国  区农林局局长

张秀兰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杨  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海宽  区卫计局局长

张利民  区环卫局局长

张  勇  乌达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建平  乌达交警大队大队长

闫晓非  乌达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张会国 乌达供电分局局长

张  琨  乌达矿区供电分局局长

王  飞  乌达区自来水公司经理

杨志强  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主要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田云新兼任,副主任由杨志强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推进辖区内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划定辖区内的环境保护二三四级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任务要求,确保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经费保障。将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下级经费保障不足的,上级要予以支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逐步在镇、街道、工业园区设立专职环保机构,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和与环境监管相适应的执法设备,因地制宜保障执法车辆和工作经费,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立兼职环保助理,也可开展综合执法监管的模式,提高网格环境监管效能。有条件的社区要聘请专职环保监督员,不具备条件的社区要指定兼职环保监督员,做好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增加执法投入。有计划、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网格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全部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现全天候环境监管。建立全市环境问题台账管理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形成底数清楚、问题跟踪、数据完备、工作留痕、信息共享的环境大数据库,服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业园管委会及镇、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网格管理人员的选择使用,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查督办。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四)实施追责问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环境监察网格化工作绩效考核,对在监管网格化管理中成绩突出、落实到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出现严重问题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切实调动网格内各责任人的积极性。

附件:1. 乌达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网格划分方案

2. 乌达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流程

3. 乌达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办法

(试行)

4. 乌达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信息报送

及公开制度(试行)

5. 乌达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巡查制度

(试行)

6. 乌达区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督表(二级)、

(三级)、(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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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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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府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