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乌海市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3089/2018-10054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 |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8-10-23 09:57:52 | 公文时效 | |||||||
关于成立乌海市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海市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刘素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王春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乔天峰市委农工办主任、市农牧业局局长、
扶贫办主任
成员: 董凯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秀香市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田志忠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樊力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张育田海南区政府副区长
刘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贺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喜柱市教育局副局长
赵宇华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智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子鹏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和平市水务局副局长
周峰冬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灿发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增荣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巴图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李普联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刘建军市旅游体育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安世兵市农牧业局副调研员
昌建勤市国税局副局长
赵海涛市档案史志局副局长
王广惠市妇联副主席
杨振林人民银行乌海中心支行副行长
二、其它事项
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市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全市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改革配套文件;开展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各区稳步推进改革,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农工办主任、农牧业局局长、扶贫办主任乔天峰兼任,副主任由市农牧业局副调研员安世兵兼任。
今后,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各区要高度重视农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8﹞8号)文件要求,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各部门协同配合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2018年6月5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