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各层各级的安全意识,认真汲取近期发生的各类事故经验教训,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4月24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在“五一”假期前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发现和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近期省、市关于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传达学习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健全与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备以及完整好用情况,燃油、燃气、明火管理、食品卫生以及药品安全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既有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的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检查从4月25日开始,至5月3日结束。本次检查由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分成8个小组,对所挂钩的县区将按照不低于民政服务机构10%的比例进行抽查。
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录入“江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系统”,同时反馈相关县区和民政服务机构,对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相关责任,确保问题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