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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新一轮大病保险签约仪式

2021/03/16 4.6k 阅读 111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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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下午,新一轮大病保险承办项目签约仪式在市政府会议中心举行。副市长王红红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印亚琴主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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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天笔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代表签订大病保险承办项目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中标的商保机构将为全市500多万名职工和城乡居民提供大病保险服务,协议保费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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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红指出: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经办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病保险作为一项公共服务和社会工程,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是改革方向,医保经办机构和承办商保机构要密切协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原则,把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市、县区医保部门要确保我市大病保险工作规范顺畅运行,达到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目标要求。二要优化管理,持续提升医保服务的可及性和精准度。医保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商业保险机构在基金精算、风险甄别、精细服务等方面优势,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保服务绩效考核,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不断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创新机制,不断提高基金监管的能力与水平创新机制。商保机构要对大额的医疗费用进行核实,强化医保控费和医保基金监管;要充分利用垂直化的管理模式和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为异地就医稽核工作提供力量支撑,减少异地稽核工作成本,提升异地稽核质效。医保部门要积极探索采取联合稽查等方式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疗保险治理,强化医疗费用风险管控,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制度公平可持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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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亚琴强调:要从以下四点做好淮安市城乡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担起大病保险工作的社会责任。大病保险项目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发挥政企合作优势的利民工程。商保机构要始终站在服务民生的大局高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使命引领与责任担当,与我们一道,共同做好全市城乡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工作。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大病保险合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充分掌握医保政策和各项商保业务知识。尤其是市级统筹实施后,对医保从业人员专业性提出更高要求。商业保险机构要配备专业队伍,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全流程合署办公,为参保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密切配合,强化政府对基金管控。我市作为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城市,要在前期取得的显著成绩基础上,继续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商业保险机构要继续利用其全国机构网络及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异地就医稽核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形成长效机制,保障基金安全。四是严明纪律,加强宣传引导。医保经办机构与中标的商保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经办流程,不得违规操作;要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不能乱开口子;要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在稽核过程中不得通风报信。同时要始终紧抓宣传工作,围绕医保政策和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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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徐天笔介绍了我市大病保险的发展情况、取得的成绩、本轮大病保险招标情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副总经理许波、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总经理高振海作会议发言。

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四家商业保险公司、各县区医保局和医保中心相关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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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