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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

2022/03/28 4.3k 阅读 84 点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保局关于“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管理和使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定点医药机构自律管理,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日前,市医保局印发《淮安市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于3-4月份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自查自纠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自查自纠内容主要包括:违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规则(第二版)”、“定点零售药店自查自纠问题清单”所列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省市、县区医保部门及经办机构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在贯彻《条例》、执行医保政策过程中自查发现的其他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方案》要求,各定点医药机构以自查时间段内HIS系统中发生的医保结算数据为基础,对照自查内容,全面开展排查,于4月20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报告,4月底前主动退回自查发现的违规资金。要抓好整改,对自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合规合法使用医保基金。

市医保局将根据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对二、三级医疗机构以及部分零售药店组织抽查复查,对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如实上缴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或自查自纠后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被国家、省市飞行检查、抽查复查查实违规违法的,严格按协议、《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对符合医保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时将各县区自查自纠成效纳入全市基金监管综合考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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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