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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04/13 7.1k 阅读 158 点赞

景科字〔2020〕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征集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的工作通知如下:

1、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江西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2、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请于4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书纸质版送至景德镇市科技局工业科。

3、为加强诚信建设,请各申报单位签好诚信承诺书一并送至我局工业科。联系电话:0798-2182082

附件:1、“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申报书

2、诚信承诺书

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

申报编号: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所属专项:“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

推荐单位: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203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所属领域

□能源□交通□信息技术□制造

□材料

□空间技术□农业

资源环境与海洋

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

经费预算

项目总预算:

国拨经费:□50万元100万元

自筹经费

万元

牵头单位

其他承担单位

实施周期

个月

项目负责人

姓名

出生日期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所在单位

项目联系人

姓名

联系方式

二、项目目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00字以内)

三、项目主要内容(300字以内)

四、主要用户和应用场景(300字以内)

五、现有工作基础与优势(300字以内)

六、主要经济、社会效益(300字以内)

七、其他附件(选填,其他证明材料或支撑文件)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项目负责人)

本人参与“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并作出如下诚信承诺:

1.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及附件资料全部真实有效。

2.本人符合申报条件并无科研诚信失信行为。

3.遵守相关纪律,不以游说、请托、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要求相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对申报的项目予以关照。

4.主动接受监督,并按要求对科技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承诺人签字:

(项目申报单位)

本单位参与“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并作出如下诚信承诺:

1.保证申报材料内容及附件资料全部真实有效。

2.强化对项目组成员的科研诚信审核,保证参与申报的全体项目组成员无科研诚信失信行为。

3.遵守相关纪律,不以游说、请托、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要求相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对申报的项目予以关照。

4.主动接受监督,并按要求对科技管理部门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本单位自愿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