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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启动9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工作

2026/09/28 2.0k 阅读 313 点赞

为落实江西省医保局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理顺项目内涵、编码及医保支付政策,近日,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病理类、疝甲乳类、物理治疗类、口腔类、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颌面外科类、一般治疗类、血管淋巴系统、药学类等 9 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鹰医保字〔2026〕30 号),对 9 大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系统性规范整合,推动全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化、规范化落地实施。

本次整合覆盖病理、疝甲乳、物理治疗、口腔、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颌面外科、一般治疗、血管淋巴系统、药学共 9 大类项目,对原有项目进行归并、优化,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计价规则及医保支付类别。整合后共设置主项目 500个,同步废止大批旧项目,部分类别对原有项目开展修订,清理重复、内涵模糊的旧价格项目,解决过去项目繁杂、内涵交叉等问题,进一步统一全市医疗机构收费口径。文件明确,各区(市)医保部门不得自行增设医保支付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医保支付类别、支付范围与比例,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政策要求。

政策实行分批次落地并设置过渡期,保障患者就医结算平稳衔接,过渡期内新旧编码均可开展医保结算。其中口腔类、颌面外科类、疝甲乳类、病理类自 2026 年 10 月 8 日执行,过渡期至 10 月 31 日;物理治疗类、手术和治疗辅助操作类、血管淋巴系统类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执行,过渡期至 11 月 30 日;一般治疗类、药学类自 2026 年 12 月 1 日执行,过渡期至 12 月 31 日。药学类项目如遇国家新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文件要求各医疗机构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及时在服务场所、官方网站公开更新后的医疗服务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市)医保部门将加强项目落地监测,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本通知印发后,原有相关政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后续国家、省级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落实。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统筹做好本次项目规范整合与 2026 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监督核查,持续理顺市域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兼顾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与群众就医负担,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助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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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