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邢台要闻邢台要闻

我市住房公积金新增自住住房装修、物业费提取业务

2026/09/28 1.4w 阅读 515 点赞

  (记者尚子琪 通讯员王青玉)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9月20日起,全市正式实施自住住房装修提取、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两项公积金业务,减轻居住成本,提升居住品质。

  此次政策新增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业务,覆盖居民房屋改善需求。缴存人在我市新购买自住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本人及配偶可在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时同步享受装修提取额度,缴存人本人单次装修提取最高10万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可提取20万元。我市缴存人名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自住住房,房屋产权人及配偶也可依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费用。政策支持多套房分别享受提取额度,缴存人名下多套自住住房均可按标准申请。

  此次政策同步落地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新政,实现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进一步延伸。缴存人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配偶名下自住住房的物业服务费,每人每年可提取1次,最高2000元。该政策将公积金保障功能从购房、还贷、租房,延伸至住房装修、日常物业缴费全链条,减轻家庭长期住房开支压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邢台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