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省“两高”项目盲目上马问题第三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2017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规定,日熔化能力超过150吨的新建工业用平板玻璃项目需实施产能置换。宿州市东润玻陶科技公司未落实产能置换要求,2019年违规建成日熔化能力300吨的工业用平板玻璃生产线,2020年4月因未开展产能置换工作、无法提供产能置换方案被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企业为规避产能置换政策,在玻璃熔窑未进行实质改造、熔化能力未改变的情况下,将项目按日熔化能力150吨重新备案,长期违规生产。2011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均明确,烧碱列入限制类,禁止新建生产装置,但2024年蚌埠市八一化工违规建成6套烧碱生产装置,新增烧碱产能15万吨/年。
二、整改实施主体
铜陵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2025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全省“两高”项目产能置换排查整治。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方案,完善“两高”项目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控。
四、目标任务
完善“两高”项目管理机制。
五、完成时限
2026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一)全面排查整治“两高”项目。一是全面排查存量“两高”项目。2024年11月,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存量“两高”项目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对存量“两高”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经核实,31个存量“两高”项目不存在能评手续办理、环评手续办理、煤炭减量替代、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违规等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2025年4月,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严格落实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政策的通知》要求,我市对2016年以来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项目以及2018年以来的电解铝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经核实,在此范围内的12个项目不存在产能置换、备案违规等问题。
(二)完善“两高”项目管理机制。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把新增“两高”项目准入关口。2025年8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铜陵市“两高”项目联合评估论证工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联合评估论证流程,围绕产业政策、节能降碳、生态环保、资源利用等方面,对全市拟建“两高”项目开展评估论证,确保项目依法合规。
(三)严格“两高”项目能评审批。2024年以来,通过省级能评批复的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11个,其中10个项目为非“两高”项目,仅国能铜陵电厂二期项目属于“两高”项目,因该项目属于国家布局的“先立后改”超超临界煤电项目,助力提升全省“十五五”电力支撑保障能力。2024年以来,通过市级及县区级能评批复的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80个,均为非“两高”项目。
(四)动态更新“两高”项目清单。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我市建立了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并通过全省“双碳”管理一体化平台进行动态更新。截至目前,全市存量“两高”项目32个(较2024年11月摸排项目中新增铜陵有色金属集团绿色智能铜基新材料项目,因政策调整,于2025年6月纳入“两高”项目管理);在建“两高”项目2个,分别为国能铜陵电厂二期项目、铜陵智算中心项目(属于新增数据中心项目,因政策调整,于2025年6月纳入“两高”项目管理),目前无拟建“两高”项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51—62601719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ahsfgwhzc@163.com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