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地破坏问题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联系电话:028-83224730;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1段15号。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林地破坏问题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方案林地破坏问题整改任务:林地破坏问题时有发生。2019年至2022年,达州市1个建设项目及周边矿山违法占地,非法采伐林木。达州市1户企业违法占地。 |
整改实施主体 | 省林草局;各市(州)党委、政府 |
整改目标 | 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规范林地使用,恢复达州市已占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
整改时限 | 2026年9月 |
整改措施 | 1.组织开展全省范围内森林资源遥感变化图斑核查,有序推进核查发现问题整改。 2.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管理,开展建设项目用地行政许可后续实地监督检查。优化完善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机制和流程,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3.完成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办理。 4.2025年6月底前,依法依规对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5.2025年12月底前,恢复相关建设项目违法占地植被和生产条件。 6.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项目新设矿权用地手续补办。 7.2025年12月底前,恢复达州市相关企业损毁的土地植被和生产条件。 8.2025年12月底前,制定实施达州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红黄绿码奖惩激励办法,制定林长巡林重点任务清单、重点问题清单。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第1条措施:2024年11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工作文件,组织全省21个市(州)对森林资源遥感变化图斑开展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已有序推进整改。 第2条措施:2025年10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强化林地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使用林地全过程监管和临时使用林地管理,推动全省林地保护和林地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系统化”。2024年12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后续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后续实地监督检查。2024年10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使用林草地全链条政务服务的通知》,推动各地林草部门从前置服务、组卷服务、初审服务、增值服务、监管服务五方面完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机制和流程。 第3条措施:2024年7月,相关建设项目已取得有关区域使用林地许可手续。 第4条措施:截止2025年6月,相关建设项目违法使用林地已查处到位。 第5条措施:截止2025年12月,已恢复相关建设项目损毁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第6条措施:2025年11月,已完成相关建设项目新设矿权使用林地手续补办。 第7条措施:截止2025年12月,已恢复相关企业损毁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 第8条措施:2025年4月,印发《达州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红黄绿码奖惩激励办法》,并制定了《2025年林长巡林重点任务清单和重点问题清单》,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作为重点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