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5号)、《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湘医保发〔2021〕36号)规定,现对申请关闭某项医保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9日,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来信来访电话:0734-8139382;来信来访地址:雁峰区人民政府北829办公室。
序号 | 机构医保编码 | 机构名称 | 关闭业务类别 |
1 | H43040600267 | 雁峰区人民医院 | 住院业务 |
2 | H43040600566 | 雁峰区白沙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住院业务 |
3 | H43040600005 | 雁峰区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住院业务 |
4 | P43040601954 | 湖南祥丰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南路店 | “双通道”药品购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