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不是理由,违法必受惩处。近日,德庆公安依法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并依法对违法人员欧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9月19日,欧某某在公共场所无故殴打他人,并实施追打等行为,造成对方受伤。接报后,悦城派出所迅速到场处置,依法查明欧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
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追逐他人、任意损毁财物等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它并非普通纠纷,而是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德庆公安提醒:遇到矛盾纠纷,应保持理性克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冲动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让自己付出沉重代价。如遇不法侵害,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