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行政复议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6/09/22 1.9w 阅读 109 点赞

  李学辉(公民身份号码421125******278218):

  你于2026年9月6日以阳春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本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被申请人退还交通处罚罚款,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

  因你已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一)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规定,本府决定依法终止本行政复议案审查,案件到此终结。因你电话一直打不通,且你住所无人接收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第八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告知书》(阳府行复调〔2026〕51号)。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阳江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7号)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